Thursday, December 12, 2013

佛遺教三經---佛說四十二章經(二)

分類:佛教經文文章摘錄欣賞               2007/09/21 23:46


第十五章   請問力明
沙門問佛:何者多力,何者最明?佛言:忍辱多力。不懷惡故,兼加安健。忍者無惡,必為人尊。心垢滅盡,淨無暇穢,是為最明。未有天地,逮於今日,十方所有,無有不見,無有不知,無有不聞,得一切智,可謂明矣。

第十六章   捨愛得道
佛言:人懷愛欲,不見道者,譬如澄水,致手攪之。眾人共臨,無有覩其影者。人以愛欲交錯,心中濁興,故不見道。汝等沙門,當捨愛欲,愛欲垢盡,道可見矣。

第十七章   明來暗謝
佛言:夫見道者,譬如持炬,入冥室中,其冥即滅,而明獨存。學道見諦,無明即滅,而明常存矣。

第十八章   念等本空
佛言:吾法,念無念念,行無行行,言無言言,修無修修。會者近爾,迷者遠乎。言語道斷,非物所拘。差之毫釐,失之須臾。

第十九章   假真並觀
佛言:觀天地,念非常;觀世界,念非常;觀靈覺,即菩提。如是知識,得道疾矣。

第二十章   推我本空
佛言:當念身中四大,各自有名,都無我者。我既都無,其如幻耳。

第二十一章   名聲喪本
佛言:人隨情欲,求於聲名,聲名顯著,身已故矣。貪世常名,而不學道,枉功勞形。譬如燒香,雖人聞香,香之燼矣。危身之火而在其後。

第二十二章   財色招苦
佛言:財色於人人之不捨。譬如刀刃有蜜,不足一餐之美;小兒舔之,則有割舌之患。

第二十三章   妻子甚獄
佛言:人繫於妻子舍宅,甚於牢獄;牢獄有散釋之期,妻子無遠離之念。情愛於色,豈憚軀馳?雖有虎口之患,心存甘伏。投泥自溺,故曰凡夫。透得此門,出塵羅漢。

第二十四章   色欲障道
佛言:愛欲莫甚於色。色之為欲,其大無外。賴有一矣;若使二同,普天之人,無能為道者矣。

第二十五章   欲火燒身
佛言:愛欲之人,猶如執炬,逆風而行,必有燒手之患。

第二十六章   天魔嬈佛
天神獻玉女於佛,欲壞佛意。佛言:革囊眾穢,爾來何為?去,吾不用。天神愈敬,因問道意。佛為解說,即得須陀洹果。

第二十七章   無著得道
佛言:夫為道者,猶木在水,尋流而行,不觸兩岸、不為人取、不為鬼神所遮、不為迴流所住、亦不腐敗,吾保此木,決定入海。學道之人,不為情欲所惑、不為眾邪所嬈、精進無為,吾保此人,必得道矣。

第二十八章   意馬莫縱
佛言:慎勿信汝意,汝意不可信。慎勿與色會,色會即禍生。得阿羅漢已,乃可信汝意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---待續--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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